| 甘孜藏族自治州商务(招商引资)局主要领导责任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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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7-12-07 15:00 文章来源:甘孜州商务局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政策 |
为加强局机关作风建设,切实提高行政效能,结合部门工作实际,制定本责任制。
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州商务(招商引资)局局长、副局长、纪检专员、各科室主要负责人。
第二条 局长领导全局工作,对全局机关的行政、业务工作负领导责任;副局长长协助局长工作,对分管工作负领导责任。
第三条 局长对全局工作负总责,是全局行政、业务工作的总责任人;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,是所分管行政、业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。
第四条 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是本科室行政、业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,向分管领导负责。
第五条 加强班子团结协作,模范带头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带头执行上级的决定,保证各项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。
第六条 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,严于律己,起好示范带头作用。
第七条 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工作纪律、群众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,随时检查、督促本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,及时纠正违规行为,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,充分调动全局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,促进机关工作效率的提高。
第八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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