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,转变工作作风,切实搞好行政效能建设,提高工作效率,结合本局工作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第一条 岗位责任制是党政机关实行的工作管理制度,各科室要按照规定的工作任务、职责范围、机构设置、人员编制,制定出每个岗位工作人员的职责、任务、目标要求。
第二条 岗位责任制确立后,全局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遵照执行。
第三条 领导干部的岗位职责,结合分工,实行分级负责制。
第四条 工作人员必须明确本职岗位的权利、义务和责任。
第五条 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,负责对全局工作人员执行岗位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。
第六条 考核采取组织考核和群众评议、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、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相结合,年终总评的方式进行。
第七条 考核内容依照《公务员法》规定,从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五个方面考核,并确定等次。
第八条 以考核结果为依据,奖优罚劣,奖励条件按有关规定执行。
第九条 对不能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、工作不负责任、不胜任本职工作的工作人员,予以批评教育、调整工作岗位或按《公务员法》相关规定处理。
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
甘孜藏族自治州商务局岗位责任制度
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,转变工作作风,切实搞好行政效能建设,提高工作效率,结合部门工作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第一条 岗位责任制是党政机关实行的工作管理制度,各科室要按照规定的工作任务、职责范围、机构设置、人员编制,制定出每个岗位工作人员的职责、任务、目标要求。
第二条 岗位责任制确立后,全局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遵照执行。
第三条 领导干部的岗位职责,结合分工,实行分级负责制。
第四条 州商务局工作人员必须明确本职岗位的权利、义务和责任。
第五条 州商务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,负责对全局工作人员执行岗位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。
第六条 考核采取组织考核和群众评议、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、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相结合,年终总评的方式进行。
第七条 考核内容依照《公务员法》规定,从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五个方面考核,并确定等次。
第八条 以考核结果为依据,奖优罚劣,奖励条件按有关规定执行。
第九条 对不能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、工作不负责任、不胜任本职工作的工作人员,予以批评教育、调整工作岗位或按《公务员法》相关规定处理。
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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